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,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许可证到期的,应通过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方式,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
2022年12月29日(含)前,已经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但未取得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》的经营者仍可开展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。
此类食品经营者已取得的《营业执照》中经营范围为“食品经营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”,可视为“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”。
鉴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21年第40号)规定,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,应获得备案编号,建议此类食品经营者尽快登陆“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”
已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的经营者准备销售散装食品,或者从事食品制售活动时,应当登陆“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”
已办理食品经营备案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的经营者,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》中食品经营者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经营种类变化的,应通过变更营业执照相应信息的方式变更备案信息;需要对其他备案内容进行调整的,可登陆“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”
来源:市场监管半月沙龙